昨日是廣州團開放日,廣州市市長陳建華在40分鐘的答記者問環節,專門花了近8分鐘談“三舊改造”。
  陳建華介紹,過去一年的“三舊”改造供地,占全市商品住宅用地比重達44.3%。
  陳建華說,“三舊”改造不只是城中村的改造,要創新改造類型,達到城市的轉型升級。目前廣州的“三舊”改造有不少試點正在推進。比如,國際金融城的試點就是典型的三舊改造,裡面有5個舊廠,還有舊村莊,屬於政府儲備類;民間金融街的改造,屬於活化石類的;珠村的教育城屬於公益類的;廣鋼新城的改造屬於“退二進三”;還有正在重點推進的同德圍田心村改造。
  “改舊”比“建新”難得多。這是近兩天,廣州團代表們熱議的話題之一。陳建華介紹,廣州三舊用地總面積約560平方公里,廣州12區縣的建築用地中幾乎1/3都是“三舊”,改造成本非常大。
  廣州“三舊”改造是否陷入了進退兩難?陳建華對此否認,表示“一直都在很好地推進”。
  “去年,越秀楊箕村和天河冼村的問題都基本取得破解。”陳建華說,一系列的徵地拆遷留下“許多經驗和教訓”。他認為,“一切徵地拆遷都要依法依規進行”,最重要的是要保障業主的權益,然後再結合公共利益和開發商利益,實現“以人為本“、“可持續發展”的三舊改造。為規範“三舊改造”,2012年廣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規定,當中最受關註的是“改造方案必須獲九成以上村集體成員同意”。
  有記者問,城中村改造投入大,資金是否存在瓶頸?陳建華說,困難是有,但總體上並不大。他表示,改造資金的投入是多元化的,“屬於政府主導的,包括徵地成本和拆遷成本,還有基礎設施建設,需要項目公司進行投融資;另外一些則屬於社會力量投資”。
  代表有話
  省市“三舊”改造政策“打架”
  昨日上午,有廣州團人大代表在分組審議中提出,省與市的土地改造政策存在打架,“省里說,除涉及公共利益外,土地使用者可自己開發;而廣州說,土地使用者不得自行開發”。
  實際上,去年廣東省人大代表謝小雲就提出了推進“三舊”改造政策的相關建議。去年4月,省國土廳答覆她,廣東省執行粵府(2009)78號文,“除了因公共利益需要必須對土地進行收購儲備外,土地使用者……可以自己、也可以與他人合作,對土地進行再開發”。
  在實際調研中,謝小雲卻發現,廣州市的政策與省里的政策不同,而且身邊有類似個案。因為廣州市在2012年出台的《關於加快推進三舊改造工作的補充意見》(穗府(2012)20號文件),其中第二條第(六)項第3款規定,對不屬於公共利益,但控規為居住用地的舊廠房,要由政府依法收回、收購土地使用權。土地使用者不得自行開發。
  “這不是自相矛盾嗎?”有代表說。昨日南都記者向廣州市“三舊”辦發函採訪此事,廣州市“三舊”辦回覆,正在與省里研究相關政策,未有定論。  (原標題:40分鐘答記者問 8分鐘談“三舊”改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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