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勇海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4年10月10日02版)
  在深圳生活工作18年的市民劉先生反映,儘管其積分達131分,但因為是盲人,所以無法正常積分入戶。深圳市人社局回覆稱,身體健康是申辦深圳在職人才引進的基本條件之一。而受訪律師則認為此政策不合理,應該進行修改。(《羊城晚報》10月9日)
  深圳是在2010年開啟積分入戶大幕的,只要符合五項條件,且分值達到100分,就可立即申請入戶。據說過去4年,通過積分入戶獲得深圳戶口的外來務工者,總數接近20萬人。但不知有多少“劉先生”因身體原因,被無比遺憾地阻擋在積分入戶的大門之外?
  雖然身體健康是深圳規定的申請積分入戶的基本條件之一,但這個條件設置得是否合理,值得商榷。就像當地一些殘疾人所質疑的,有的人少了一個腎,外表卻看不出,是否也算身體健康?有的人雖然身體存在殘疾,卻有勞動能力養活自己及家人,是否該算身體不健康?“健康”的標準應該如何量化?
  在為數眾多的殘疾人當中,其實不乏城市需要引進的人才。比如著名科學家霍金,在21歲時不幸患上肌萎縮側索硬化症,被禁錮在輪椅上,卻並不能阻擋他成為繼愛因斯坦之後最傑出的物理學家之一,被世人譽為“宇宙之王”。我國盲人歌手楊光,8個月時得了視網膜母細胞瘤,視力徹底喪失,卻並不能阻擋他成為才華橫溢的歌手。
  可見,一個人身體上有缺陷,並不代表他就不能成為人才。從這個角度說,在申請積分入戶的基本條件當中,身體健康的標準應該重新考量,比如有勞動能力養活自己的人,即便身體殘疾,也應該獲得入戶資格,而不能將他們一概排除在外。今年深圳積分入戶新政出爐,取消了“高中學歷”之限,身體健康的標準也應修訂或廢除。殘疾人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,他們求職不易、生活艱辛、心理脆弱,渴望社會幫助、政府關愛、政策慰藉。尤其是盲人“生活在黑暗之中”,尤其渴望得到尊重和幫助。
  我國人口眾多,殘疾人占有相當大的比重。而眼下,推行積分入戶政策的城市越來越多,我們理應支持那些自食其力併為社會作出貢獻的殘疾人,在申請積分入戶時能獲得公平待遇。讓包括殘疾人在內的全體人民,共享改革與發展成果,是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顯著標誌,殘疾人積分入戶的利益訴求,理當得到重視。  (原標題:積分入戶,不應對盲人說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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